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师学生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布时间:2021-12-23动态浏览次数:10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湖州学院学生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及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师学生工作考核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教师2021年度学生工作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湖州学院全体教师

二、考核项目

学生工作考核具体包括在第一课堂以外为学生健康安全、成长成才、就业创业而开展的学生事务管理工作,其内容和范围是动态的、开放的,除担任班主任工作、本科生导师工作之外,还包括指导学生社会实践、科学研究、学生社团等多种形式与学生成长相关的工作。

三、考核说明

1.辅导员指导校级层面学生团队、个人,应予以计算工作量;

2.机关职能部门教师指导学院学生团队、个人,应予以计算工作量;

3.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含副书记)指导学生团队、个人,应予以计算工作量。

四、考核期限

2021年学生工作考核的时间区间为20211-202112月,分2个学期进行填写统计。

五、组织领导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各二级学院成立学生工作考核小组,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副书记、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系部主任、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六、考核程序

1.每位教师认真阅读《湖州学院2021年教师学生工作量计算办法汇总表(试行)》(初稿,见附件1),并填写《湖州学院2021年教师学生工作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担任湖州学院班主任、湖州学院社团指导教师不需要支撑材料)《湖州学院2021年教师学生工作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请以书面形式(一式一份)上交各二级学院负责老师。

2.二级学院对教师自评材料进行初审,考核小组最终审定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各二级学院填写汇总表(附件3),签字盖章后将材料上报学工部,电子稿发送至xsc@zjhzu.edu.cn。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211227

七、其他说明

1.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计算学生工作量。

2.学生工作量作为评价教师履岗情况的依据之一,与教师校内津贴分配挂钩。

3.学生工作量的完成情况作为学校三育人、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授予的基本依据,作为教师职务评聘的基本条件。

4.学校领导班子及行政管理人员学生工作量登记表纸质稿和支撑材料请直接上交到任课班级(或所担任班主任)所在的各二级学院审核后汇总。

附件:1.《湖州学院教师学生工作量计算办法汇总表(试行)》

(初稿)

2.《湖州学院2021年度教师学生工作考核登记表》

3.《湖州学院2021年度教师学生工作量考核汇总表》

 

 

                                        湖州学院

                                 2021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