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进取,培养富有个性、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经研究,决定评选2022届院级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参评对象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要求上进,学习勤奋,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本学年综合素质评价达到二级学院指定的标准。
(二)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资格:
1.因违反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者,不得参加处分事实发生至处分解除期间涉及学年的荣誉评比;
2.补考后仍有1门(含)以上课程不及格。
(三)具体条件
必须同时满足前3个条件或者至少满足第4、第5个条件之一。
1.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次三等(含)以上奖学金;
2.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次院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荣誉称号;
3.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艺、体专业要求三级,英语专业要求专业四级)和国家、省高校计算机二级考试(文科学生要求省高校计算机一级)。特殊专业另行规定;
4.符合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且荣获各类学科竞赛省一等奖(集体项目取排名前三)及以上或以第一作者(以湖州学院名义)在核心期刊发表文章或发明专利者,经本人申请,所在二级学院审核报学校批准,可直接授予院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不占班级指标;
二、评定名额
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2022届毕业生总数的15%,具体名额分配如下(破格优秀毕业生不占以下名额):
序号 | 班级 | 毕业生人数 | 名额 |
1 | 20182331 | 43 | 6 |
2 | 20182332 | 39 | 6 |
合计 | 82 | 12 |
三、评定程序
(一)申请。学生根据本人表现,对照评定条件,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湖州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提供各类先进、荣誉、获奖的正式表彰文件或荣誉证书,并经班级评议后报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评审。学校设立学生荣誉称号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各二级学院成立学生荣誉称号评审小组,依据具体条件评审出所在学院优秀毕业生,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批。
(三)公示。各二级学院初评结果应在本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报送学校审核。学校汇总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审定后发文。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班级于12月20日前将本学院的院级优秀毕业生评审材料报送明知楼410室,电子版发至wanghui@zjhzu.edu.cn,电话662020 。
(二)各班级需要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同时报送以下材料:《湖州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纸质表每人一式两份)、《湖州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级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所有涉及到的证书(体测成绩,奖学金证书,荣誉称号证书,英语三级、计算机一级证书,学科竞赛、发表文章、发明专利证明)复印件(一份)。汇总表与登记表次序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