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试行)》(湖院发〔2022〕2号)《湖州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学部)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湖院马院发〔2023〕16号)的文件精神,以及教务处发布的《关于做好湖州学院2023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结合教师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研究与建设、教学规范四项指标,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考核小组评定,得出考核结果:
具体名单及结果请见明知楼四楼马院公告栏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8日-1月24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致电0572-2111852。
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学部)
2024年1月18日